欢迎阅读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下称“平台”)注册协议,在您注册成为平台的评标专家之前,请知悉并同意以下服务条款。
1 定义
1.1 平台/本平台,指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
1.2 平台运营方,指华润守正招标有限公司。
1.3 协议,指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注册协议。
1.4 评标专家/专家,指接受协议的所有条款,并在平台完成注册,纳入平台专家库的自然人。
1.5 专家库,指华润守正招标有限公司依法组建的评标专家库。
1.6 评标评审活动,指在本平台上进行的各类评标、评审活动及其相关的一切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评审,发出澄清,出具评标/评审报告,处理异议投诉等。
2 协议适用范围
协议阐述之条款和条件适用于您对平台的使用以及您在平台上进行的所有“评标评审活动”。
3 接受协议
3.1 当您完成注册,即表示您同意并已经签订本协议,将接受本协议的条款约束。
3.2 平台会根据需要修订和更新协议条款,如协议有任何变更,平台运营方将在本平台内刊载公告,经修订的协议条款在平台公布后,即自动生效。您应在登录前仔细阅读修订后的协议条款,并有权选择停止或继续使用服务: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停止使用服务;一旦您继续登录并进入本平台,则表示您已接受经修订的协议条款。
3.3 当您与本平台发生争议时,应以最新的协议为准。
4 您提交的资料
4.1 “您提交的资料”包括您在申请入库、调级和参与“评标评审活动”的过程中,在线上向本平台传送的任何资料,包括数据、文本、照片、图画、签章、词句或其他材料。您承诺,您对“您提交的资料”拥有全部合法权利,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全部责任,并确保:
a 不会有虚假、欺诈成分;
b 不会侵犯任何第三者的版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或隐私权、名誉权;
c 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
d 不会含有诽谤(包括商业诽谤)、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的内容;
e 不会含有淫秽、或包含任何色情内容;
f 不会含有蓄意毁坏、恶意干扰、秘密地截取或侵占任何系统、数据或个人资料的任何病毒、伪装破坏程序、电脑蠕虫、定时程序炸弹或其他电脑程序。
4.2 您同意授予平台运营方合理使用“您提交的资料”的权利。本平台承诺,“您提交的材料”将被依法保密,若未征得您的同意,不得用于评标评审活动以外的用途。
5 合理使用平台
您应按照合法目的合理使用平台,并且保证不会发生以下情况:
a 使用任何装置、软件或例行程序干预或试图干预平台的正常运作;
b 向任何第三者透露您的密码,或与任何第三者共用您的密码,或为任何未经批准的目的使用您的密码;
c 在未经平台运营方书面批准的情况下,私自留存、泄露或传播任何通过平台获取的资料,或将其用于评标评审活动以外的用途;
d 其他可能对平台或平台运营方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6 专家及专家库管理
6.1 平台运营方为专家库的管理者,负责评标专家的入库、退库审核,制定并实施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规则。
6.2 平台对评标专家和专家库实施以下方面的管理:
a 专家分级。根据评标专家的工作年限、职业资格及职称水平评估确定其对应的等级。A、B级专家可参加所有招标项目的评标,C级专家可以参加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不得以专家的身份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
b 专家考评。平台建立评标专家个人档案,详细记载其评标评审的具体情况,据此对评标专家进行打分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升级、降级、暂停或取消资格等。
本平台无法对您未遵守本款规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损毁负责。
6.3 以上管理规定的具体规则以平台运营方在平台上发布的最新版本为准,参见附表。
7 评标评审活动
7.1 您在参加评标评审活动过程中依法对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7.2 您承诺将严格遵守以下规定或要求,若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a 遵守评标评审会议作息时间,到达、离开会议场所时主动考勤;
b 遵守评标评审会场纪律,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包括对评标评审活动的实时监控,对通讯工具、通讯方式的限制等;
c 遵守评标评审工作纪律,发现可能影响本人客观公正履职的情况主动回避,不私下接触投标人/供应商,不收受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透露对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人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d 遵守平台的考评规定,包括评标评审质量考评和纪律考评;
e 被抽取为应急专家时,应当在规定时间(一般为24小时)内抵达评标评审现场;
f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性或禁止性要求。
8 不可抗力
对于因本平台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罢工或骚乱、暴动、战争行为、政府行为、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或严重伤亡事故等,致使平台服务延迟、“评标评审活动”中断或未能履约的,平台不应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9 通知与送达
9.1 您同意将您在平台上登记的电话号码、邮箱地址等联系方式作为接收平台消息、通知和法律文书的渠道,通知、文书等非当场送达的(如短信、电子邮件、邮寄等),以业务系统(如电子邮箱系统、快递物流系统)标识的接收状态为送达标准。仍无法确认的,在通知、文书发出7日后视同送达。
9.2 您同意在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后即时更新,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或可能的不利后果。
10 其他规定
10.1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的管辖。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的,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
10.2 条款标题、序号仅为方便参阅而设,并不以任何方式界定、限制、解释或描述该条款的范围或限度。
10.3 平台未就您或第三方的某项违约行为采取行动,并不表明平台放弃就此项或任何继后的违约事件采取行动的权利。
11 争议解决
您与平台或平台运营方因平台使用、专家管理或“评标评审活动”所引起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向平台所在地(深圳市)法院提起诉讼,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表1 评标专家评标质量考评计分标准表

表2 评标专家纪律考评计分标准表

表3 评标专家纪律考评处理细则
